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> 最新公告 > 最新公告
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
来源于:财政部 | 作者: | 发布时间:2019-12-02 | 浏览:550
为了完善税收法律制度,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,广泛凝聚社会共识,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开门立法,我们起草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以在2019年12月26日前,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1.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mof.gov.cn)首页《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》(网址:http://lisms.mof.gov.cn/lisms);或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)首页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。
2.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(邮政编码100820);或者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(邮政编码100038)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增值税法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
2019年11月27日
2.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(征求意见稿)》的说明.doc
Warning: mysql_num_rows() expects parameter 1 to be resource, object given in /www/wwwroot/www.zgdljz.org/arc-v.php on line 111
Warning: mysql_num_rows() expects parameter 1 to be resource, object given in /www/wwwroot/www.zgdljz.org/arc-v.php on line 1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