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编号:AHHY-20201202
二、项目名称: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委托代理记账项目
三、中标信息
供应商名称:芜湖精诚工商财税代理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芜湖银湖南路88号凤凰花园
中标金额:238元/月/个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服务类 |
名称: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委托代理记账 服务范围:根据《会计法》、《预算法》、《政府会计制度-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》(财会〔2017〕25号)、《〈政府会计制度-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〉与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〉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〉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》(财会〔2018〕]3号)等法律法规及委托单位的要求,使用区财政统一的单位核算软件,全面、真实、合法地开展各项委托代理业务等 服务时间:二年(合同一年一签) 服务标准:相应谈判文件服务要求 |
五、评审专家名单:
娄祥顺、殷晓玮、韦宏英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
收费标准:按《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》附件2执行
收费金额:3000元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(一)采购方式:竞争性谈判。
(二)无效投标单位情况:无
(三)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芜湖市鸠江区银湖北路绿庄大厦503,联系电话:17730338878 。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。
(四)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1、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(1)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(2)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(3)被质疑人名称;
(4)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(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(6)必要的法律依据;
(7)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2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(1)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(2)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(3)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(4)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(5)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、采购人信息
名 称: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
地 址:芜湖市银湖北路39号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
联系方式:17354219722
2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 址:芜湖市银湖北路绿庄大厦503室
联系方式:17730338878
3、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王工
电 话:17730338878
十、附件
1、采购文件
2、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